因為今天突然收到六月檢舉的案件處理結果回函,看在曾收過兩百元全家禮券的份上,來寫一下心得好了 XD

基本上我檢舉都沒附上照片或影片,擺明了就是不想賺獎金只想報復為環保盡一份心力!或許是因為這樣,案件處理速度通常不快,尤其這次竟然處理半年…

截至目前為止,在下總共檢舉了 14 件烏賊車污染案件,回覆處理結果如下:

  • 無法通知車主檢驗 1 – 7%
  • 該車已被通知檢驗在案 2 – 14%
  • 判定並無污染之虞 4 – 29%
  • 檢測合格不處分 5 – 36%
  • 無法透過監理單位查詢到車籍資料 1 – 7%
  • 已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、註銷或繳銷手續 1 – 7%

烏賊車檢舉結果分析

「已報廢、註銷」的車籍資料應該要轉交至警察機關,畢竟都有檢舉地點、時間,要抓應該不難啊。

按照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 12 條第 1 項:

  • 第 4 款「使用吊銷、註銷之牌照行駛」。
  • 第 8 款「牌照業經繳銷、報停、吊銷、註銷,無牌照仍行駛」。

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,如果加上需要補繳的稅金,金額應該頗可觀…科科

不過查不到車籍資料應該算是大絕,監理管不到、環保罰不了,就只能靠警察攔檢。

我有檢舉到一部車牌是掛「845-603」的老檔車就是這情形,根據網路上找到的車牌歷史,這款前三後三的車牌出於民國 74 年 4 月 30 日之前(來源:CELSIOR.C@ME),所以這個車牌有可能比我還老!

不過烏賊車檢舉業務開辦這幾年以來,總覺得烏賊車數量似乎沒什麼減少,希望執法機關能更有效率一些,才能許地球一個未來啊 XD